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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头条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关于发布支持企业赴境内外参展(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6-03-04   访问量:10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业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龙岗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赴境内外参展”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在龙岗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2.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者多头申报区级财政专项资金;

4.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条件

1.申报单位参加列入《2025年度龙岗区重点支持展会目录》的境内外参展项目;

2.申报单位单个展会的实际展位费金额达到2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已享受市商务局中央资金(企业赴境外参展资助事项)申报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区级政策。


二、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其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给予支持,单个申报单位每个展会扶持最高3万元、每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5个,对单个申报单位扶持总额最高15万元。

注:本项目扶持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如年度资助规模超出财政预算,则按统一比例对扶持项目应获资助金额进行核减。申报单位一经提交申报材料,即视为其无条件同意据此产生的核减结果。


三、申报流程(分三步)

第一步:“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00至3月20日18:00,逾期未成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将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w.lg.gov.cn)并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支持企业赴境内外参展】栏目进入填报相关信息。在“所申报资助”勾选【支持企业赴境内外参展(2025年度)】申报项目并上传申报资料,等待线上审核。

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如下(全部以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

(一)申请表

在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二)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三)有关材料

1.《一套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25年12月,201-1表);

2.展位确认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展会举办前,合同无展位号的,请补充提供展位确认书或其他可证明展位号的材料);

3.展会照片(A4纸彩色打印,像素清晰);

4.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

注:以上1-4材料如为外文版本,还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及翻译机构相关资质,并均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同时,上述材料以A4纸格式按顺序排列,所有页面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信用报告

申报单位扫码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信用报告】,网址:https://www.szcredit.org.cn/?/xyfw#/xyfw。

下载【完整版信用报告】操作流程:输入网址,在页面右上角点击登录→扫码→选择【企业信用报告查询】→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在“重要提示”栏点击【下载公共信用报告】→选择【16、其他】→在右下角选择蓝字【更多版本】→选择【完整版信用报告】→微信扫码人脸识别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信用报告是已加密的,下载报告过程中,会自动弹出“重要提醒”请牢记打开文件的提示“密码”。

(五)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六)承诺书

申报单位在申报指南下方自行下载附件,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写明落款日期、联系方式及法人签字或私章,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

(七)名称变更材料(如适用)

如申报单位在2025年1月1日至本次申报期间曾发生名称变更,请上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有登记机关电子或实物公章,并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未发生变更的,则无需提供。

如上述信息完整、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则可收到“已通过线上终审”短信通知,可进入第二步的流程。(温馨提示: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将生成水印,为有效材料。审核中或未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无法生成水印,请勿下载。)

第二步:“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

(一)收到“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推送的“已通过线上终审”短信后,请在该平台下载带水印的PDF格式申报材料。

(二)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推送短信要求的期限内,登录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广东省切换(首页左上角)→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区商务局,选择“支持企业赴境内外参展”,点击“在线办理”,并选择“2025年度”按要求上传带水印的申报材料。

第三步: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报材料(即带水印申报材料纸质版)就近现场提交到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详见附件2)。提交时需一并携带以下材料供现场核验:参展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均需验原件);发票需现场核验原件,或提供电子发票打印件核验。

书面申报材料要求:书面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双面、单面打印均可),申请表作为申报材料封面,整本胶装成册。申报材料每页均应加盖公章,并整本加盖骑缝章(请确保骑缝章覆盖所有页面衔接处)。


四、注意事项

(一)产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755-28686901;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支持QQ:2972069207,电话:0755-23602742。因预计申报单位数量较多,如电话繁忙请谅解。

(二)书面申报材料必须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扶持。

(三)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核等工作。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名单将在区商务局官网公示。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本项目仅接受自主申报,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区商务局和工作人员名义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承诺书.docx

附件2 书面申报材料提交地址.docx

附件3 2025年龙岗区境内重点支持展会目录.docx

附件4 2025年龙岗区境外重点支持展会目录.docx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

2026年3月3日




-END-

内容来源:龙岗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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