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参观,是指来自上下游相关行业的企业,组成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满足特定条件、前往展会参观交流的团体。参观团既可提升展会观众的专业性,又能充实展会现场人气,其现场合影更是极佳的展后宣传素材。故而组团参观形式备受主办方青睐,近年来已成为各大展会的常规操作。而受限于自身资源及现实条件,在组团参观中借助“外力”,已成大多数主办方的选择,商协会由于其独特优势已成主办方惯常的合作对象。
商协会提供行业资源支持,主办方拿出真金白银以及展会中的露脸机会,双方各取所需,互利共赢。合作存在优势与风险,主办方需要对此有清晰的认知,并采取积极的平衡策略,以规避相应的风险,尽可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获得最佳合作效果。
合作优势
首先,借用行业资源。成熟的商协会通常具备特定行业的丰富资源和影响力,通过相关商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前往展会参观,能够快速触达相关领域的潜在买家与专业观众,提升观众质量,其“短平快”的特点十分适合尚处于成长期的展会,尤其是异地的新展项目。
其次,攻克特定企业。行业的领军企业具有代表性,如能成功组织领军企业组团参观,既为参展商带来了行业用户,也可作为对外宣传卖点。但此类企业通常规模较大,主办方如没有资源积累,可能“无从下手”,而相关领域的商协会往往拥有固定联络渠道。
再次,有效节省人力。主办方可从繁重的邀约工作脱身,从而腾出更多时间精力用于其他事务,统筹安排参观团的现场服务,如市场宣传、现场服务、同期论坛等。如若商协会渠道组织的参观团,企业质量较好,且要价合理,则这样的合作可视作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潜在风险
第一,成本提升。通常商协会在合作中会要求合作费用,或用其他资源进行置换。如展会合作的商协会数量较多,将导致展会市场预算大幅增加。
第二,比重失衡。如果商协会的合作在组团参观中占据了过高的比重,甚至展会的观众组织很大程度上依赖商协会,那么这样的合作模式就不健康,且容易受制于人。
第三,恶性合作。主要形式为:相关机构在展前提供真实或虚假注册信息供主办方审核,并在展会中组织学生、退休人员、兼职、行业无关人员冒充专业观众前往展会充场,或通过“一人多证”“一脸多刷”的方式形成入场记录。在竞争激烈无比的华南地区,这已然是条成熟的灰色产业链。当然,商协会通常在乎体面,此类现象更多见于各种邀观代理机构和平台。
第四,对象冲突。随着组团参观的规模不断扩大,合作商协会数量越来越多,很可能出现商协会邀约的对象与主办方自身邀约重复的现象,企业碍于情面通常会选择与关系更为深厚的协会报名。这样主办方将付出更多金钱与时间精力成本。
第五,兴趣减弱。这是大部分展会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在接触初期,企业大多对组团参观形式抱有新奇感,报名积极踊跃。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展会每年变化甚微,将导致企业产生倦怠心态,参观的兴趣逐年递减,从而加大了商协会下一年组织观展工作的难度。
平衡策略
第一,明确组团定位。组团参观仅是观众组织的一种形式,只因此种形式相对高效,故为大部分主办方所采用,但组团观众不应成为展会观众的全部。此处涉及到一个比例问题。通常在展会成长阶段,组团观众比例可维持在较高水平,因为展会需要以组团的形式快速拉起观众规模。而随着展会的不断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这一比例理当持续缩小。观众的主动登记,展商的主动邀约,行业内的口口相传,这些都是展会成熟健康的标志。如过于依赖组团参观形式,将不利于展会的规律发展。
第二,控制合作比例。组团参观中的商协会合作,某种程度上也可称得上“饮鸩止渴”。在短期内,这种合作有助于快速扩大组团观众体量。一旦长期使用并产生依赖,主办方将逐步丧失自主邀观的能力。因此,主办方不能习惯于高高在上的遥控指挥,必须坚持亲自下场联系企业,掌握核心的企业和买家资源。否则时日一长,观众组织能力丧失殆尽,遇到问题就想花钱解决,最终只剩放代理这一条路。作者认为,比较理想的红线是“六四开”,即所有的组团观众里,至少有60%来自主办方自主邀约。
第三,设立完善协议。面对各类合作方,我们首先要签订尽可能完善的协议,将潜在的各种情况及应对措施实现约定在合作协议中,有条件的主办方可将协议给律师或法务过目。值得注意的是,为避免商协会产生重复邀约,主办方在签订协议时可约定邀约规则,设立企业邀约的保护名单,明确哪些企业商协会不用去邀约,事先与商协会达成共识,并设置合作费用的封顶金额,最大程度保障主办方自身利益。
第四,培养资深人员。展会是一项与人打交道的工作。负责组团业务的市场人员需了解当地市场,融入当地协会圈子,对各协会的关系背景有清晰认识,清楚各协会的主要资源,做好日常关系的维护。保持对商协会等合作方的动态调整,根据每年合作效果筛选合作方。合作效果好的加大投入,合作效果较差的降低投入,并设置考察期,期满仍不见改善可停止合作,在控制成本的同时实现效用最大化。市场人员也需具备“火眼金睛”,能够判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识别欺骗性合作,成为维护公司利益的第一道“防火墙”。
第五,维持新鲜感。具体措施包括:持续扩张展会规模,招募行业领军企业参展,展示最新产品与技术;引入强大合作伙伴,为展会带来新板块;协调展会档期,与产业相关的展会同期举办。展会甚至可以变为两年一届,将展会品牌复刻至外地,一年当地举办,一年外地举办,尽可能保留企业的新鲜感。如果上述这些都做不到,那也没关系,只要负责市场人员能力够强,通过不断开地拓新企业、新合作方,也能保证组团参观的观众数量。
最后,提供最大支持。相互支持应是合作的主旋律。主办方应在保持商业信用与契约精神的前提下,按照协议推进合作,配合商协会的合理需求,不碰商协会历年联络的老客户。最重要的是,在展后结算环节中,不拖拉、不扯皮推诿,在约定截止日期前尽快安排打款。真诚始终是最大利器。商协会在感受到主办方的诚意后,正向反馈通常也会体现在双方后续的合作中,这将为主办方带来良好的合作效果,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来源:中外会展C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