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区以ATA单证册形式办理展览品和体育赛事用品暂时进出境手续指南如下:
一、ATA单证册通关的基本要求
(一)业务范畴。
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以下称“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具体包括:展览品、专业设备、商业样品、体育赛事用品。
(二)总体要求。
1.海关只接受中文或英文填写的ATA单证册。
2.海关签注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的进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一致。
3.ATA单证册只可以续签一次。
4.ATA单证册货物可以免于交验许可证件。
5.ATA单证册货物需要转进出口的,持证人应当在货物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期限届满前向主管地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三)主管地海关。
主管地海关是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地海关。境内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的主管地海关为其活动所在地海关。
二、展览品进出境通关流程
(一)商会出证。
1.进境的ATA单证册在所在国商会(贸促会,下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出证;出境的ATA单证册在中国国际商会或其分支机构出证。
2.持证人根据商会要求准备资料、提交申请、缴纳费用、领取ATA单证册。
(二)录入数据。
1.对中国国际商会和境外商会签发的ATA单证册,应由中国出证机构(商会或其分支机构,下同)在ATA单证册管理系统中录入电子数据。
2.ATA单证册货物进境时若无相关电子数据,ATA单证册持证人或其代理人应于3个工作日内联系中国出证机构补录电子数据。
(三)进出境展览品。
1.展览品在进境、复出境、出境、复进境环节都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在中国海关和境外海关都应当申报并由海关签注。
2.所有的进出境展览品都应当向海关申报,不能出现“少报多进”的情况。
3.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有效的ATA单证册以及相关商业单据或者证明材料。
(四)单证册续签。
1.持证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ATA单证册期限届满30日前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
2.持证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书》;
(2)原ATA单证册;
(3)原出证机构续签的ATA单证册;
(4)续签原因报告;
(5)必要的其他材料。
3.续签的ATA单证册除签发日期、有效期、单证册号外,其他项目均应与原ATA单证册一致。续签的ATA单证册启用时,原ATA单证册失效。
(五)单证册补发。
ATA单证册发生毁坏、灭失等情况,主管地海关对持证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原出证机构补发的ATA单证册、证明文件和原进境或者出境凭证联进行审核确认。补发的ATA单证册除签发日期、单证册号外,其他项目均应与原ATA单证册一致。
三、体育赛事用品进出境通关流程
(一)商会出证及录入数据。
与展览品流程相同。
(二)进出境体育赛事用品。
1.进出境及申报要求与展览品相同。
2.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有效的ATA单证册以及相关体育赛事的证明材料,注明体育赛事开展的期限。
(三)赛中监管。
海关对进境体育赛事用品开展日常巡馆,有如下要求:
1.赛会开赛、暂停、延期等举行过程中的事项应当及时向海关报告。
2.进境体育赛事用品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的场所。因特殊原因需要移出的,应当经主管地海关同意。
3.如果需要售卖体育赛事用品应当经过海关同意并且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四)赛后核销。
1.体育赛事用品赛后应及时原状复运出境。
2.需要留购的体育赛事用品,应提前与主管单位联系并向主管地海关办理转一般贸易手续,涉及许可证件的,应提前办理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