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会议的组织机构,一般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构成。此外,还有组委会、指导、支持单位。
了解这些单位(包括组委会)在会展项目经营管理中的性质和功能,是策划、操作项目所需的常识。本文简述如下:
主办单位 |
中国会展项目的主办单位,大体分为三种情况,或称为三种模式:
【模式一】拥有会展项目产权,并操盘项目。如: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主办中国国际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展览会;励展华博展览(深圳)有限公司主办中国(深圳)国际礼品及家庭用品展览会、上海华墨展览公司主办华夏家博会。
【模式二】拥有会展项目产权,但委托承办单位操盘项目。如:广交会由商务部、广东省政府主办,承办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商务部直属单位);中国国际机床展览会(CIMT)由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主办,并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办。
【模式三】会展项目产权拥有单位商请有关单位担任联名主办方,也称为冠名主办方。这些单位是与展会项目主题相关的权威机构。如新疆国际会展公司是新疆农业机械展览会的产权拥有者,但商请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和新疆农机合作服务联合会作为联名主办方,自己则以常务承办单位出现于展会的组织机构中。
联名或冠名主办新疆农业机械展览会的四个单位,均为农业机械行业的民间社团。其中,三个是“国字号”协会,一个是新疆自治区的行业协会。“国字号”的三个协会是中国农机行业第一大展——中国国际农机展的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模式分析
对于以上三种模式,根据中国会展业的实际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01 中国会展业的三大主办方分别是政府及其部门、民间社团(主要是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企业。其中,民间社团办会较多,企业办展较多。
02 是否拥有会展项目产权,是衡量主办单位虚实的唯一标准。
03 在中国会展业中,采取第一种模式运行的会展项目最多,主办单位多是企业或民间社团,他们基本是会展项目产权的拥有者。采取第二种模式的主办单位,主要是政府和民间社团。采取第三种模式的主办单位,商请联名或冠名主办方,视项目经营管理的需要而定。
04 采取第二、第三种模式的主办单位,在设计展会项目组织架构时,无论是委托承办单位操盘项目,还是商请权威单位作为联名或冠名主办方,大都需要订立合同,即通过法律文书确立合作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05 会展项目产权的拥有者(即会展项目的实际主办单位)商请有关机构担任联名或冠名主办方,意在增强会展项目的公信力。而同意担任会展项目联名或冠名主办单位的相关机构,实际是以本机构的信誉为会展项目背书。
06 接受会展项目实际主办单位的商请,同意担任展会项目联名或冠名主办单位的民间社团,大都收取了商请单位的服务费。对于这些机构而言,同意担任展会项目的联名或冠名主办单位,并非免费服务。
07 采用第三种模式非没有风险。从过往案例看,其风险来自两种情况:一是,展会项目涉嫌夸大宣传或服务品质不佳,如遭致投诉甚至是法律诉讼,联名或冠名为主办单位的机构或名誉受损,或被追究连带责任。二是,会展项目产权的拥有者(即会展项目的实际主办单位)与同意担任联名或冠名主办单位的机构,未在订立的合作合同中明确前者拥有会展项目的产权,以致会展项目向其他企业让渡全部或部分产权时,后者可能主张己方拥有项目产权,因而产生法律纠纷。
08 2024年起,政府机构一般不能应邀担任会展项目的冠名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
承办单位 |
会展项目的承办单位,一般不拥有会展项目的产权。
承办单位提供的承办服务,分为全案承办、部分承办两类。
全案承办单位,指为主办单位提供会展项目全流程的服务。
展览项目的全案承办服务内容,须根据主办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组织工作方案、经营管理计划、场地租赁、自媒体运维、外媒体供稿、展位销售、观众邀约、现场管理(布展/撤展、物流、观众登记/门禁、餐饮、应急情况处置等项服务)、配套活动组织或服务(开幕式、同期会议或活动)、项目总结报告等方面的综合性服务。
会议项目的全案承办服务内容,业内习惯称之为“执行服务”。与展览项目全案承办服务相比较,会议项目的“执行服务”的难度要小很多。租赁场地及布置会场、接待与会嘉宾及代表、安排与会人员餐饮,是主要服务事项。
厦门投洽会的户外宣传装置
部分承办单位,则是根据主办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展览项目部分业务的服务,如销售展位、邀约观众/与会代表、运维自媒体或组织同期会议等单项或多项业务的服务。
全案承办展览的单位,可将己方服务的部分事项,分包其他单位承办。
会展项目承办单位的服务费取得及其财务管理,是其与主办单位订立合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条款。
协办单位 |
会展项目的协办单位,可分为名义协办和实质协办两类。
名义协办,其性质与主办单位商请权威机构担任会展项目联名或冠名主办单位相似,目的是增强项目影响力,但一般不会支付服务费。其待遇一般是,邀请协办机构的代表作为嘉宾,出席会展项目举办期间的活动。
实质协办,通常是协办机构可为会展项目提供有价值的具体帮助,如大额赞助、承办活动、组团参展/参观等。
指导单位 |
会展项目主办单位商请指导单位,旨在提升项目公信力。
能够担任会展项目指导单位的,基本是政府及其部门,再就是会展项目所涉领域的权威机构。如: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应邀担任河北农机装备暨零部件博览会的指导单位。该展会的主办单位是河北省农业机械行业协会;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应邀担任2025年北京国际自行车运动及装备展览会指导单位。该展会的主办单位是北京华港展览公司。
支持单位 |
会展项目主办单位商邀支持单位,一方面是为了增强项目影响力,一方面是为了运维商务关系。后者是商邀的重点。如列为“特别支持单位”,一般是会展项目所涉领域的知名企业或权威机构。提供大额赞助的企业,通常列为“特别支持单位”。
组委会 |
会展项目设立组委会,始于计划经济时期。那时,国家或地方举办展会活动,都是重大活动。此类活动的组织涉及方方面面,故而需要设立政府多部门组成的委员会,以统一协调调配活动所需的社会资源。
改革开放后,在政府展会的组织工作中,组委会仍然发挥重要作用。创办国家级大型会展项目,如上海工博会、厦门投洽会、北京服贸会、进博会、海南消博会都设有高级别的组委会。
2025年3月11日,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组委会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组委会主任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和海南省省长刘小明出席会议。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海南省副省长顾刚出席会议。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公安部等组委会成员单位代表参会。海南省有关部门代表在海口分会场参会。
会展项目组织架构的设计
设计会展项目的组织架构,是项目策划工作的重要内容。以下认知为本人心得。
01 组织架构由主办单位设计。
设计会展项目的组织架构,是拥有项目产权的主办单位的权利。设计的原则是依据项目经营管理的需要。设计者需要具备多方面知识,包括了解中国会展业的发展生态,了解会展项目的特色和发展需求,了解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
会展项目的组织架构不是为了对外宣发好看,而是为了有用。凡能简单架构的,就不应复杂架构。
02 商业展一般不设立组委会。
原因是商业展的主办单位不可能调动政府机构的行政资源。
许多商业展业务人员在销售中称自己是展会组委会的工作人员。这是多年习惯使然,也反映了商业展主办单位的自信心不足。
03 会展项目的主承办体制并非通例。
采取主承办体制的会展项目,主要是政府及部分协会、学会主办的展览或会议。绝大多数商业展是主办单位自办自营,不会轻易外包承办。少数国有会展企业将项目外包承办,乃因缺乏项目团队(尤其是缺乏项目经理)所致。
04 提升公信力是项目组织架构设计的出发点。
商请联名或冠名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旨在增强项目的公信力。而实现设计意图,需要主办单位具备整合相关资源的公关能力。
05 组织架构设计应与时俱进。
会展项目组织架构设计是动态的,需要应时而变。在政府退出办展的背景下,商业展商请政府冠名主办、担任指导或支持单位,已难如愿,策划者应转向非政府的知名企业或权威机构。
在展览+会议融合发展的趋势下,会议项目组织架构设计成为策划重点。
06 高校会展专业的项目策划教学要联系实际
会展项目策划是高校会展专业的教学重点。但大学生参加策划比赛的作品中,会展项目组织架构设计不合理的毛病突出。
教师应将展会项目组织架构的现实状况告知学生,并以真实案例说明组织架构设计的正确方法。
来源:张凡的会展洞察